教〔2022〕36号 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与管理督导组的通知

作者:实践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22-07-08浏览次数:225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校园安全与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管理督导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蔡 华

副组长:周 强

成员:孙海英、殷培峰、邓岳川、王俊海、张海洋、李建操、丁健、吴卫明、付 翔、张 宇、王大星、王 磊、王 宇、谷凤美、董秋雨、张 琳。

二、主要职责

1.研究国家有关实验室技术安全的政策和法规,协助学校制定和修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定期对学院实验室安全进行督查和巡查,填写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和安全隐患台账;督促有关单位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并跟踪整改工作成效。

3.参与学校定期组织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4.定期督促各二级学院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检查二级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定期参加有关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的培训,对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报学校安全生产管理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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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孙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