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规〔2023〕6号 关于申报2023年度学校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发展规划处发布时间:2023-06-08浏览次数:26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滁州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校政〔201977号)和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学校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紧扣学校上水平高质量发展急需,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应用对策研究为重点,服务学校“申硕更大”、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教育评价改革、“十四五”规划等重点任务目标达成,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为学校决策参考提供科学理论支撑和有效行动方案。

二、立项说明

(一)选题范围:根据《滁州学院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选题参考》(附件1)的选题范围,确定研究方向进行申报。

(二)立项数量:不超过8项。

(三)资助额度:0.5万元/项。

(四)研究周期:8个月。

(五)项目结项: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和2000字左右的对策建议(实施方案),研究成果要便于推广转化。

三、申报条件

1.必须为我校正式教职工,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

2.具备独立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每次只能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有校级高等教育研究项目或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教学研究类重点项目尚未结项的,不予受理;

4.申报项目应避免和以往立项项目重复。

四、立项程序

1.个人申请。625日前,申请人完成《滁州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填写工作,经所在学院(部门)审核盖章后,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发展规划处,电子版发送fzghc@ch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部门初审。630日前,发展规划处完成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核工作。

3.专家评审。710日前,发展规划处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

4.学校审定。拟立项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长审定,发布立项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龚洁松、张雪哲

办公地点:会峰校区行政楼502

联系电话:3512089

联系邮箱:fzghc@chzu.edu.cn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项目申报者应认真研读文件,根据要求严格做好项目论证、申报书填写等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 附件1:滁州学院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选题参考.docx

     附件2:滁州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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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