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23〕45号 关于开展2023年“滁州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滁州学院校企共建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践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23-09-20浏览次数:719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供给与区域现代产业需求紧密对接,培养适应和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和《滁州学院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校政教〔202258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建设一批校级现代产业学院、校级校企共建实验教学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现代产业学院

1.申报专业: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契合性;有一定的建设基础,能够突出学院优势和地方产业需求;核心专业原则上为已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专业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2.合作企业:合作企业(单位)具备良好资质,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与学院前期合作基础扎实,原则上有不少于3年的校企合作经历,且共建效果良好;在围绕现代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平台建设、创新文化建设等方面有一定的投入。

3.管理架构:配备校企双方共同组成的日常管理运营团队,构建多主体协同、稳定有序的教学管理构架和运行机制。

4.人才培养:能够满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校企校地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和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需要;能够根据生产一线的需要构建融合行业共性技术的课程体系;能够共同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引入企业真实项目,通过“校内导师+企业导师”“校内课程+创新项目等方式,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能够针对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方面的迫切需求,开展项目研究和科技攻关,联合申报国家和省、市级科研项目,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并且积极推动科研成果反哺教学。

5.师资队伍:拥有一支相对稳定的、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满足现代产业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每年能派遣1名以上教师在合作企业顶岗不少于半年;能依托专业群,组建跨专业校企混编结构化教学团队,开展联合授课、联合指导。

6.资源保障:拟申报学院和联合办学的企业(单位)均能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实践教学场所、教学平台、研发平台等资源,合作企业每年有稳定的建设经费或教学仪器设备投入。

(二)校企共建实验教学中心

1.合作企业:在行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口碑、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具有承担我校学生实验教学任务的经验和良好条件;其合作领域与共建的实验教学中心相关学科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与联合申报的学院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2.管理架构:实验教学中心应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并由校企双方主要领导担任实验教学中心的负责人。

3.师资队伍:实验教学中心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学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师资力量能够满足实验教学中心的教学需求。

4.建设方式:校企双方应签署正式合作协议,中心可采取嵌入方式建在校内,也可建在校外某一家或某一类企业。

5.共建共享:能够承担学校实验教学和合作校企双方职工培训任务,同时面向校内其它专业开放,共享优质实践教育资源。

二、申报要求

1.校级现代产业学院、校企共建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均以二级学院为主体,鼓励符合要求的二级学院跨学院、跨学科专业联合申报。

2.每个学院单独申报或牵头申报现代产业学院、校企共建实验教学中心均不超过1个,每个项目合作的企业(单位)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专任教师,满5年高校教龄,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管理者,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校内外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同时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

三、申报程序

1.2023107日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学院填写《滁州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2023版)》(附件3)、《滁州学院校企共建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书(2023版)》(附件4)、《现代产业学院、校企合作实验教学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5)、及相关支撑材料(每个项目的支撑材料制作成1PDF文件)。

2.20231020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滁州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滁州学院校企合作实验教学中心项目立项名单。

3.所有材料须提供电子版,其中《滁州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2023版)》(附件3)、《滁州学院校企共建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书(2023版)》(附件4)还需提交纸质版。由申报学院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行政楼307),电子版发送至1524818502@qq.com邮箱。

四、保障措施

1.评审认定结果将纳入二级学院年度教学工作目标考核。

2.对认定为“滁州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的,学校以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方式给予1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被认定为“滁州学院校企合作实验教学中心”的,学校以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方式予以4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原则上建设周期均为2年。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滁州学院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3:滁州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2023版).docx

附件4:滁州学院校企共建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书(2023版).doc

附件5:现代产业学院、校企共建实验教学中心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3920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