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工作方案 (校政〔2022〕10号)

作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10-08浏览次数:23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 号)文件精神,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提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结合我校师范生培养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彰显我校教师教育特色,规范师范类专业建设,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提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免试认定改革,把好教师资格入口关,让真正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后备军,努力培养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学院院长。领导全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审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教务处和相关学院分别负责我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组织管理与具体实施。教务处负责考核实施方案的制定、考核工作的协调组织。各相关学院成立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书记、院长任组长,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制定学院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统筹落实本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各项工作。

三、考核对象

我校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2022届及以后年份的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根据自愿原则,师范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以选择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考核可申请的任教学段及学科

根据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生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见《滁州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附件1)。

师范生申请规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外的教师资格,需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考核时间

学校每年面向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组织开展一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普通本科和中职对口招生专业师范生原则上安排在第八学期,专升本专业师范生原则上安排在第四学期。学生自愿报名,学生培养学院统计审核报名信息后,将《滁州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报名统计表》(附件2)提交教务处备案。

六、考核内容及形式

根据师范生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等,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重点考核师范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等。

培养过程性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相关学院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分项考核并给出考核意见,及时提交《滁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附件3)和《滁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四项内容考核均合格者认定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重点考核师范生综合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视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格。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由学校分学段分学科进行测试命题、统一组织。

七、证书颁发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与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均合格的学生名单,经师范生培养学院审核,教务处核查,报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学校网页上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教务处填报《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表(附件5),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系统报送数据。

(三)报送名单和信息,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由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制定样式制作和颁发,有效期3年。

(四)免试认定专业师范生在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学习期间,仅可获取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大投入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是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和学院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学校安排预算经费,学院统筹人才培养经费,规范考核组织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师范生人才培养质量。

(二)严格考核,严肃追责

对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不按规定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或在免试认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维护信息,及时上报

教务处应及时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准确维护师范生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师范生信息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