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暨校级质量 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政教〔2023〕52号)

作者:发布时间:2023-10-30浏览次数:889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33号)和《滁州学院“十四五”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校党字〔20211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专业建设与改革发展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度省级暨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一)省级项目

本年度申报各类省级项目应对照《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本科)》,填写相应的申请书进行申报,学校根据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同一大类内项目推荐数量视申报情况可作适当调整。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在研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省级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近两年有延期、撤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除外)。

 

1.专业建设类

专业建设类项目申报总数不得超过20项。专业建设类项目建设期内需完成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三类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三类及以上)、省级规划教材、省级一流课程等成果(至少完成以上4项中的2项)。没有被推荐为省级项目的,可择优作为校级项目立项建设。

1)专业服务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项目:服务我省十大新兴产业,专业人才培养与区域产业发展高度契合。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获批“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优先立项。能够为学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提供支撑的专业优先立项。

2)“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对标国家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四新”项目建设要求,按照《滁州学院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确定选题进行申报。已获省级及以上“四新”项目立项的专业,不得重复申报。

3)“六卓越一拔尖”项目: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的意见进行申报,已获国家级或省级“六卓越一拔尖”计划支持的学科专业,不得重复申报。

4)新建专业质量提升项目:2017年(以立项文件时间为准)以来获批且不满3届毕业生的专业均可申报,专业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5)传统专业改造提升项目:改造专业能密切联系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主动服务我省“十大新兴产业”;能够落实学校“信息化”办学定位,加大学科专业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力度。已获省级及以上专业改造类项目的专业,不得重复申报。

6)“101计划”项目:“101计划”项目申报专业,原则上应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教学团队或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四新”项目等。关注基础学科本科教育,着眼于计算机学科、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经济学、哲学等领域全面实施。以深化课程、教材改革为核心,以深化开放合作为依托,探索基础学科领域人才培养的人才观、教育观、科学观,引领带动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

2.课程认定类

7类课程共申报20门。已获国家级课程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批省级课程类建设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类认定类型课程。已获推荐且未获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可直接认定省级一流课程。广大教师在申报前应认真研读《申报指南》中各类项目的认定范围和申报条件,确定课程申报类型。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①认定范围: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②申报条件: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符合条件的2021年和2022年校级立项建设的“课程思政”专业示范课程均可申报,结题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等级的优先推荐。

2)大中小课程思政一体化示范课程:①认定范围:课程应是大中小学校开设的,除思想政治类课程外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信息技术、美术、音乐、体育等各类学科课程。②申报条件:课程应为双负责人,我校教师是课程高校负责人,中小学教师是课程中小学校负责人,全椒八中、来安中学等定点帮扶县中的教师优先推荐。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课程深入挖掘各学科蕴含的思政育人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将大中小学课程思政元素融会贯通,形成课程思政优秀案例,并面向1-2个中小学示范推广。

3)线上一流课程:①认定范围:申报课程须经过2个学期或教学周期实践检验,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2731日。申报课程开设平台为境外平台的,须先在国内公开课程平台完成至少一期教学活动。在爱课程国际平台及学堂在线国际版上的课程,与国内平台上的同一课程相比,除语言不同外,内容和形式有较大差异的,可以单独申报。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属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内。②申报条件: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申报的团队主要成员须为平台显示授课教师。课程具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开放、共享,有必要的教学支持服务。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须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课程审查、教学服务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上线课程内容和制作技术规范,适合网络传播。

4)线下一流课程:①认定范围:申报推荐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和实验课程等。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37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②申报条件:课程申报信息应与学校教务系统保持一致。相比传统面授课程,线下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注重提升学生综合能力。鼓励线下课程充分总结线上教学经验成果,有效运用智慧教室以及线上优质资源开展教学改革。

5)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①认定范围:申报推荐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和实验课程等。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37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②申报条件:课程申报信息应与学校教务系统保持一致。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应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合理分配学时,有效利用线上优质资源,并结合线上线下实际开展教学活动,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6)社会实践一流课程:①认定范围:申报推荐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社会实践课程。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37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②申报条件:课程申报信息应与学校教务系统保持一致。社会实践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鼓励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

7)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①认定范围:包括经济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文学类(本次不含新闻传播学类)、物理学类、地理科学类、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艺术学类等。除上述认定的范围外,本次还将新增在国际合作与学术研究中取得良好成效的中英双语课程(不限专业)。②申报条件:经过2个教学周期实践检验,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应是我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有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且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课程团队成员要求与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一致,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也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类课程可以为体验式设计外,其余应能够根据学生不同的实验操作或者不同的探究行为产生反馈,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应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拒绝使用基于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免费版或盗版软件开发的课程申报。课程的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课程所属高校须对课程单独享有或者与合作开发的自然、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共享权自申报之日起5年以上)。鼓励享有独立软件著作权,以便于持续在线开放共享与升级维护。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该实验,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网络安全责任主体为项目申报单位,实验系统应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至少二级等保的相关要求,并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3.教材建设类

1)规划教材:3部。省级规划教材为认定类项目。教材主编须为长期讲授该课程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20181月至202212月期间正式出版(含修订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教材。鉴于全册/成套教材一般出版周期较长,按全册/成套整体推荐的教材,允许其中部分教材出版时间范围扩大至20161月。可选择“单本”或“全册”两种推荐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类型,也可选择“单本”类型。若选择“全册”类型申报,须所有单册全部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时占用一个名额。

2)教材建设

一流教材:5部。立项教材(含数字化教材)应在规定的建设周期内正式出版。第一主编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选题,不得重复申报。鼓励教学名师、高水平专家主编或参编教材;省级教学名师或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主编教材,以及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主要专业课程教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申报教材建设分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教材项目申报采用单本、全册、成套三种类型,取消系列教材类型申报。全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可按全册或成套整体申报,占1个申报名额,也可按单本申报。

4.师资队伍建设类

师资队伍类项目申报总数不超过8项,其中教坛新秀不少于2项。现担任行政职务(以申报时间为准)作为第一申报人,其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的50%

1)教学创新团队:2项左右。项目负责人应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本学科专业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或教学团队,不得重复申报。团队中有成员主持过教学改革研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品牌专业、课程类建设等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学竞赛类奖励。团队成员有承担过国家级或省级规划教材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良好。

2)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该类别项目遵照《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2427号)文件要求执行,本次不再组织申报,评审结果纳入本年度质量工程立项项目。

3)教学名师:2名左右。评选要求:①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不少于10年,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50周岁以下(197311日后出生)的教学一线教师。②近五年来,面向本科生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50学时。③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不得重复申报。④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本科质量工程专业类或重大教学研究类项目或课程类建设项目。⑤自编或主编高水平、有特色、版本新的教材,或作为主讲教师,获课程思政教学大赛、教学创新大赛、智慧教学大赛、教学能力等教学类比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同时,发表过高质量的教研论文(1篇二类或3篇三类及以上)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教研专著。⑥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多,原则上需获得过厅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同时,出版过科研专著或发表过高质量的科研论文(1篇一类或3篇二类及以上),科研成果的学术意义或社会经济效益大。⑦具有副教授职称的还需满足:作为主讲教师,获课程思政教学大赛、教学创新大赛、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国家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为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不含竞赛转评类和线上教学成果奖)。

4)教坛新秀:4名左右。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坛新秀的,不得重复申报。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满6年高校教龄,年龄40周岁以下(198311日后出生)的教学一线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饱满,应高于所在系部或教研室或课程组平均水平(实际授课时数不得低于每周4课时)。教学效果优秀,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应在本系部或教研室前三分之一以内。任现职以来,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本科质量工程建设类项目。以第一负责人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或学科技能竞赛中取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学生满意度高。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同时出版过科研专著或发表过高质量的科研论文。作为主讲教师,获课程思政教学大赛、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教学创新大赛、智慧教学大赛、教学能力等教学类比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5.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

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申报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4项。

1)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实验中心负责人,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已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不得重复申报。

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校内外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学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校企双方主要领导担任实践基地的负责人。获评2021年校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的优先立项。

3)基层教学组织。在实体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础上,优先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负责人应由省级教学名师或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负责人或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已获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不得重复申报。可申报跨学院交叉学科新型组织。

4)虚拟教研室。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教研室,鼓励建设区域性虚拟教研室;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教研室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负责人应由省级教学名师或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负责人或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已获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和省级虚拟教研室的教研室,不得重复申报。

6.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三个类别共计20项,其中重大2项,重点6项、一般12项。已获得省级及以上立项的相关课题不得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为本校专任教师,满5年高校教龄,同时重大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教授职称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重点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得申报重点和一般项目。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且项目在研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在师资队伍、经费政策上有相应的保证,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无延期建设现象,均已按规定程序结题,且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教师是否满5年高校教龄需尤其注意)除填写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外,还应上报项目的阶段性建设成果清单及相应的支撑材料;学校综合考虑申报书质量和阶段性建设成果情况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名单。重大教学研究项目由学校委托相关学院或部门就我校“十四五”规划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

结题验收标准是完成项目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带有项目编号的相关教研论文,其中重大项目至少1篇二类或3篇三类,重点项目至少1篇二类或2篇三类,一般项目至少1篇三类。论文类别以《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

此外,教育教学管理项目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每类额外单设3个推荐名额,其中每类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各1项,由学校委托相关学院或部门开展课题研究。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由创新创业学院从校级项目中按规定限额推荐,此次不另外组织申报。

8.产业学院与特色学院建设类

产业学院与特色学院建设类项目为学校集体项目,限报3项。现代产业学院项目不限额,已获批的现代产业学院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为学校二级学院副院长及以上职务,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者。

1)现代产业学院:原则上从已立项的校级现代产业学院中择优推荐,此次不另外组织申报。

2)未来技术学院:主要依托的专业或学科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一流学科”建设范围。

3)储能技术学院:主要依托专业已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范围。

4)智慧农业学院:依托专业已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范围,优先立项。

5)师范教育基地:主要依托专业已通过国家师范教育专业认证(二级)或承担国培计划任务。

9. 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

从本年度已立项的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中择优推荐,此次不另外组织申报。

(二)校级项目

本年度申报各类校级项目均应填写相应的申请书进行申报,学校根据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择优立项,项目立项数额视申报情况可作适当调整。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同一类别项目申报仅限1项,不同类别项目申报不得超过2项。在研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含教学成果奖)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校级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

1.专业建设类项目:4项左右

不单独组织申报。没有推荐为本年度省级专业建设类项目的,可择优作为校级项目立项建设。

2.本科课程建设类项目:项目建设期2年。

依据《滁州学院“十四五”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校党字〔2021103 号)和《滁州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校政教〔202163号)等文件精神设置相关项目。视频录制由课程负责人提前准备好课程资料,与教务处提前预约,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录制。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0门左右。

①目标要求:每门课程应明确课程思政教学目标,修订完善课程教学大纲,做好课程育人教学设计,制作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新课件(新教案),创新教育教学和课程考核方式方法,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完善教育教学规范,编制3-5个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录制1-2节课程思政示范课堂,组织1次以上全院教师参加的示范观摩听课活动,原则上在项目建设期内至少参加一次课程思政相关教学竞赛。

②课程团队: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曾在校级及以上教学类比赛中获得过三等及以上奖励且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担任;每个团队3-5人。

③申报课程:申报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37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每个学院应至少申报2门,由二级学院先遴选再组织教师申报。此次鼓励公共基础课以及专业平台课(数学类、物理类、教师教育类)申报。

④经费支持:每门课程资助0.5万元的建设经费,立项后资助0.25万元,通过验收后再资助0.25万元。

2)校企共建示范课程:20门左右。

建设目标:校企共建课程的新模式力求达到以下四方面的建设目标:一是在人才培养方面,使学生充分了解专业研究领域内的前沿热点,企业院所的工程实际与学校学习的专业知识相结合,增强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多创新项目、毕业设计和就业选择的可能性;二是在教学内容方面,重点突出前沿研究内容,形成体系化的教案教材、授课形式和考核方法;三是在团队建设方面,构建一支由学校教师和企业研究人员共同组成的课程教学团队;四是在教学资源建设方面,校企共建共享型的课程教学网络资源平台,帮助学生能够学习到与课堂学习相关联的更多专业知识和工程技能。

申报条件:①课程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承担该门课程教学至少3年以上,教学效果良好;具有半年以上在相关企业进行专业实践的经历,能解决本学科工程领域实际问题。②课程团队成员至少有1位企业兼职导师,从事技术工作5年以上的工程师或技术骨干,具有良好的表达与指导能力。③申报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与行业、企业密切相关的专业理论课程,实验课程、项目类课程、课程设计等实践课程均可申报,已有合作基础的课程优先资助。

建设要求:①校企需签订共建课程的合作协议。确定课程建设的目的,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课程建设过程中的实施步骤、责任人、完成时间节点等,并附具有可操作性的优质课程开发方案。(注:在合作协议中须明确企业兼职导师授课时间不能少于总课时的六分之一)②校企共建课程大纲。双方共同制定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的内容标准主要是:课程的目标与任务、课程定位、课程教学内容构建、教学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学所使用的教材等。课程的考核标准是对学习过程中理论知识,实操能力、工作技能和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考核。③打造“双结构型”教学团队。打造一支由学校教师和一线企业骨干工程师组成的“双师”课程开发团队,建立课程建设框架,根据课程建设协议和方案进行工作划分,落实责任主任,分步推进课程建设工作。④开展教学实践。校内任课教师必须到场参与外聘教师教学的全过程,包括课前准备、上课观摩、学生考勤以及课后作业等,并负责组织人员录制课程视频收集外聘教师的教学资料。在课程建设中形成包括学习资料、指导教材、教学资源、教学素材、工程案例、学生作品、外聘教师授课视频等共享型的课程教学资源,依托学校网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⑤构建持续改进考核机制。探索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课程考核新机制、新办法、新途径,切实加强课程考核的有效性和实用性。通过学生问卷调查,构建课程质量评估、反馈及持续改进的机制。

结题要求:项目结题时应提供成果共建课程合作协议、课程教学大纲、企业专家授课视频及新闻宣传材料、与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行业企业及职业岗位所需的真实项目或任务以及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经典案例10例以上、学生问卷调查问卷及教学成效分析、教学论文(非必要条件)以及其他校企合作课程资源(通过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建设课程展示)等。

经费支持:签订共建课程合作协议后,学校资助每门课程1万元;建设经费不足的,由二级学院统筹资金支持。

申报要求:文科学院每个学院应至少申报1门,理工科学院应至少申报3门。已在校级立项的校企合作课程不得再次申报。

其他说明:师范类专业与中小学、幼儿园共建的课程也属于申报范围,项目结题要求相同,但提供的案例应为教育教学案例;结题时应提供与国家审定的基础教育教材同步的教学案例及优秀育人(含班级管理)案例20例以上。

3)五育融合示范课程:5门左右。

①目标要求:以德智体美劳“五育”中的“一育”为切入点,以教材或某一活动为引领载体,聚焦某一学科领域或在交叉学科领域通过在“一育”中发现“五育”、渗透“五育”、落实“五育”,实现“五育融合”。结题时应提供体现“五育融合”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案例3-5个(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模版编制)、1-2节示范课堂视频,组织1次以上全院教师参加的示范观摩听课活动。

②课程团队: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团队成员3-5人。

③申报课程:申报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每个学院应至少申报1门。

④经费支持:每门课程资助1万元的建设经费,立项后资助0.5万元,通过验收后再资助0.5万元。

4)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由创新创业学院另文发布组织申报,评审结果纳入本年度质量工程立项项目。

5)地方文化特色课程:5门左右。

①目标要求:利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等方面的优势和特色,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并作为在校生的公共选修课程开设,供社会学习者在线学习,激发学生传承地方特色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的历史责任与担当。结题时应提供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的课程教学大纲与教学案例6-8个(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模版编制)、提供教学成效分析、教学论文(非必要条件)以及其他课程资源(通过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建设课程展示)等。

②申报条件: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团队成员3-5人。

③经费支持:每门课程资助1万元的建设经费,立项后资助0.5万元,通过验收后再资助0.5万元。

3.规划教材:10部左右,项目建设期2年。

本年度仅支持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教材。教材第一主编由我校教师担任,原则上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报教材应为新编教材,在学校规定的两年建设期内能正式出版,且出版社应为国家一级出版社。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部,每位教师限报1部。每部教材资助经费3万元,立项后资助0.5万元,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后再资助2.5万元;教材出版后还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4.校企共建实验教学中心:由教务处另文发布组织申报,评审结果纳入本年度质量工程立项项目。

5.优秀资源库/案例库:包括“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真实项目案例库”“教育教学案例库”,由教务处另文发布组织申报,评审结果纳入本年度质量工程立项项目。

6.现代产业学院:由教务处另文发布组织申报,评审结果纳入本年度质量工程立项项目。

7.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重点教学研究项目:30项左右。项目建设周期两年,建设经费0.3万元/项。

重点围绕学校“十四五”专业与人才培养规划中提出的“三位一体”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即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融合育人”模式改革、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模式改革、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等三项改革)、基于知识图谱的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建设、以OBE为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选题申报。

重点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曾主持过教学研究项目且已按规定程序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由教师自由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进行评审。设置重点教学研究项目主要是为培育省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如符合省级项目申报条件,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推荐。

重点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基本条件是项目负责人切实进行了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果,如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出版教材1部;作为第一完成人获批校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三类及以上教研论文1篇及以上;作为负责人获评校级优秀“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真实项目案例库”、“教育教学案例库”等。其中,用于结题的教育教学成果均需要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论文须注明“滁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资助”,论文类别以《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

2)一般教学研究项目:每个学院不超过10项。项目建设期一年。一般教学研究项目由学院自筹经费建设,建议不低于0.1万元/项。

一般教学研究项目应围绕课程思政建设、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以OBE为导向的课程与教学设计、以及其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案例式、项目式、混合式等)和课程考核方式方法改革(组建题库、实行以赛代考、以证代考、以成果代考等课程考核新模式)进行选题。以优秀等级结题的一般教学研究项目具备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资格。

学校对申请人职称不作限制,建议适当向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倾斜;该类项目由学院组织评审、结题,学校进行审核备案。

一般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基本条件是以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报告1份,且应切实进行了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一定的实践成果,如建成了“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真实项目案例库”、“教育教学案例库”,提供网络教学平台的使用数据,提供课程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等,以二级学院出具的证明材料为认定依据。论文须注明“滁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资助”,论文类别以《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

二、申报要求

(一)政审要求。各学院负责对本学院推荐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及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政审。要求对我国政治制度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理解和表述准确,对国家主权、领土表述及标注准确,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师德师风及学术不端行为,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所有项目不允许重复或以相似内容变相申报,学院应严格把关项目内容,杜绝重复申报。

(二)材料申报要求

凡申报2023年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教师都应填写相应的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推荐书)。申报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还应按照学校要求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数量不超过4个,每个支撑材料大小不超过10M,文件格式为pdf格式。

申报教师依据《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对申报材料先进行形式审查和规范命名后,再将定稿材料上传至学校的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http://192.168.85.181/),二级学院完成学院推荐任务,并将系统中输出的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需加盖学院公章)以及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成果奖纸质支撑材料送至教务处311办公室,不单独接收教师个人申报材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省级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152400,校级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11924:00

为保证项目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各类项目在申报前须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参与成员,加强相互沟通,并由负责人组建相应建设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一经确定,立项前后团队人员组成和排序需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三、有关说明

(一)各二级学院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学校文件和申报指南,广泛宣传,发动教师积极申报。

(二) 2023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省级与校级各类项目申报书(推荐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支撑材料清单、拟资助项目经费等材料请在学校教务处网站的“下载中心-教师下载-质量工程”中自行下载。此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推荐书)有更新,请教师及时下载最新表格填写。

(三)“双肩挑”人员应从业务所在二级学院申报。

(四)为推动学校一流专业建设和专业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在各类项目立项和推荐时对此类专业教师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和推荐。

(五)拟资助经费为指导性意见,实际项目建设经费预算将根据项目执行期间学校划拨的质量工程项目经费总额进行适当调整。

(六)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推荐名额将根据省教育厅的最新指示精神进行微调。

(七)联系人:董元亮、王梦迪、周强,联系电话:351806135102533510044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滁州学院  

20231028


终审人: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