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发布时间:2024-03-25浏览次数:176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增强学生身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春季学期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为使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测试对象

2022级(不包括专升本)、2023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测试时间

20243月下旬至20246月中旬,周一至周五晚上,周末全天。具体测试时间详见附件。

  1. 测试项目(未注明性别的均为男、女必测项目)

室内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共六项。

室外项目:50米、800米(女)/1000米(男)共两项。

  1. 测试地点

室内项目测试地点:会峰校区体育馆一楼T104大学生体质测试中心。

室外项目测试地点:分别在学生所在校区田径场。

、测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学生需完成全部测试项目才能取得测试成绩。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替考者,取消本次体测成绩,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按照《滁州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二)提前做好测试准备,合理饮食,适度锻炼。测试前的几天,避免熬夜、过度劳累;测试当天忌空腹、饱腹进行测试;测试时应穿着运动服、运动鞋。

)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可行后,参加测试,尤其是长跑。测试时量力而行,安全第一,健康至上。

(四)测试者应讲文明、有礼貌,保持环境卫生,自觉遵守测试秩序,听从测试人员指挥。

(五)二级学院应做好测试安全教育、诚信教育和现场管理工作。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并告知测试负责教师,如有医护救助请联系值班医护人员(田径场有校医院医护人员值班);测试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或发生突发事件,请及时与测试人员联系。

(六)体测成绩2日内上传到系统。学生及时关注系统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大学生体质测试中心反馈。

(七)每学期测试中申请缓测及测试不及格的学生,应关注补测通知,按时参加补测,逾期不予处理。无故不参加由体测中心安排集中测试的学生不予补测。

六、体质测试免测申请对象和程序  

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体质测试的学生在掌上蔚园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据的医生诊断证明或残疾证明,经审核,可暂缓测试或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患有以下疾病可申请免测:1.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 2.心脑血管疾病:心率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3.消化或泌尿系统疾病:糖尿病、肠胃炎等;4.运动系统疾病:风湿性关节炎、肌肉萎缩、关节损伤或者肢体残疾等。如有隐瞒以上情况而自行参加体质健康测试并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学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七、测试成绩的使用与管理

测试成绩每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上一自然年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参加评奖评优。

)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八、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

咨询电话:1515504151717856077517

咨询时间:测试时间段内和620日前的每周一、周三下午上班时间

咨询地点:会峰校区体育馆一楼T102

九、加强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为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安全保卫处、体育学院相关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全校体质健康测试及接受教育部、教育厅复查监测工作

(二)二级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学办公室、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和辅导员为成员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组织动员和管理工作。


滁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4318

附件:滁州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各二级学院体测安排表.zip













终审人: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