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24〕18号 关于做好2024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践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24-03-27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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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滁州学院关于印发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工作方案与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校政20221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报名及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我校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2024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附件1)。具体包括2024届学前教育专业(含对口、专升本)、小学教育专业(含专升本)、汉语言文学专业(含专升本)、英语(师范)专业(含专升本)。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1.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本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过程性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2.二级学院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的具体实施,过程性考核的具体内容见《滁州学院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工作方案》(附件2)。

3.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学校分学段分学科进行测试命题、统一组织。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3月27日下午18:00至41日上午12:00(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理由的补报名)。

四、报名流程

所有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考生须在各自学院进行报名。

1.考生登录教务系统/我的/资格考试报名/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进行考核报名,下载并认真填写《滁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附件4)。如已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请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2.考生将考核鉴定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须认真初审考生所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将参加考核的考生信息整理提交至各二级学院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

3.各二级学院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分项考核并给出考核意见,并410日前将《滁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附件3)、《滁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行政楼311),附件4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524818502@qq.com邮箱。

4.教务处将于412日前对进入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上公示后即视为报名成功。

五、注意事项

1.符合考核资格师范生填写报名统计表时,报考的学段与学科必须按照本专业对应的学段和科目(见附件1)。

2.对于成功报名的考生,后续的职业能力测试安排及注意事项会另行通知。

3.本次报名遵循自愿原则,符合考核资格师范生可以参加本次考核,也可以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对于已经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李老师,联系电话:3510253

附件1:滁州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docx

附件2:滁州学院关于印发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工作方案与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滁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docx

附件4:滁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43月27


终审人: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