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督导组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计划,即将开展2023版课程教学大纲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1.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限选课+任选课)”、集中实践环节中的“专业实践”部分等课程的教学大纲。
二、督查内容
1.课程教学大纲内容:包含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课程考核、大纲形式四个评价指标,详细评价标准见《滁州学院课程教学大纲专项督查评价表》(附件1)。
2.整理与报送情况:报送课程教学大纲总数目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目录相一致,并按照专业、课程类别有序归纳整理。
三、督查时间和要求
督查时间为2024年7月8日-7月12日。请各学院于6月26日-7月7日期间,整理好电子版课程教学大纲,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质量管理科邮箱:1397632858@qq.com。
四、督查结果反馈及使用
校督导组根据抽查情况撰写各学院的督查报告,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给予等级评价。督查结果由教务处在教务处网站进行通报,并统一反馈至二级学院,主要反映督查的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存在问题及建议。
二级学院应按照反馈意见积极整改,教务处将于下学期期初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及实效。专项督查情况及整改情况拟纳入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指标。
教务处
滁州学院教学督导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