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请材料的通知

作者:学籍学位科发布时间:2024-09-09浏览次数:10

地信学院、信息学院、化工学院: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以及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学位〔20030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和学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学位函〔20246号)文件要求,我校应急技术与管理、新能源材料与器件、遥感科学与技术三个本科专业需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20241031日之前,相关学院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要求,严格按照指标体系认真准备支撑材料备查,同时如实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附件2),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各一份报教务处。

111-1130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专业申报支撑材料和《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1210日之前,相关学院根据反馈意见认真修改《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等材料,并将最终定稿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各一份报教务处。

待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将正式相关材料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申报要求

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请工作事关学校生存与发展,事关全体师生的切身利益,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按时报送有关材料,保证质量,确保我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顺利通过评审。

报送地点:会峰校区行政楼302室。

联系人:胡少启,联系电话:0550-3510013(办)

 

附件: 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2024版)

     2.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

 

 

 

  滁州学院教务处

2024年9月9日


终审人: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