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实施细则公示及申请报名的通知

作者:学籍学位科发布时间:2024-11-08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各相关学院转专业接收条件、实施细则及线上申请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1112日——20241120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

教务管理系统->流程申请->转专业申请,如下图1所示。点击图1中“申请”,进入专业申请报名页面,搜索报名专业,最多可申请两个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注意:报名时请务必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1 转专业申请报名方式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高考招生科类(选考科目)与所申请转入专业招生科类(选考科目)不一致的;

(二)在校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者;

(三)在校期间已批准一次转专业的;

(四)高考招生录取在低批次专业申请转入高批次专业的;

(五)录取在“对口”招生专业、普通“专升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形式招生专业者,或录取在单独投档、单独划线专业的;

(六)  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期间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七)因个人原因留级或降级者;

(八)其他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可转专业的;

(九)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四、接收指标及实施细则

五、注意事项

(一)学生须按时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生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之后不得再次申请。

(三)2024年起安徽省高考改革已将本科一批、二批合并至本科批,且不再区分文理科,符合各专业招生科类(选考科目)的学生均可申请报名转专业。

(四)经批准拟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必须通过原专业已修课程的考核,否则已经取得的转专业资格无效。因《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参加安徽省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公布晚于下学期开学时间,故该课程将不做限定;

(五)申请报名期间,如需调整报名专业,可取消报名重新申请;

(六)报名时请务必核对并填写正确的本人手机号码

(七)学生转入新专业后,由接收学院按接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其已修学分进行认定。原专业已修课程如果和转入专业的课程相同,可免修;如果相近,由转入学院认定该课程成绩是否可以置换;之前未修的课程,由转入学院安排其跟随下一级学生进行补修。

(八)报名完成后请加入各接收学院转专业工作群,及时关注拟转入学院录取信息及教务系统本人录取状态。

(九)其他问题,可咨询教务处学籍学位科胡少启老师,电话:0550-3510013

 

 

 

滁州学院教务处

2024118


终审人: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