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滁州学院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校政〔2015〕124号)及《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学工〔2016〕60号)等有关要求,经团队申报、专家评选、创新创业学院审定等环节,经研究决定,共6个项目获批滁州学院第十五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校级立项(见附件1),现将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划拨。项目立项后统一下拨等额启动资金,后依据中期检查情况拨付后续资金,项目总资助资金0.15~0.5万元。
二、孵化期满结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终止孵化,并收回项目经费。
三、资助的孵化项目所取得的专利、著作等研究成果,应标明“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资助”字样,所需费用由项目经费进行一定资助。
四、项目实行导师负责制。请各项目指导教师切实履行项目指导责任,督促项目运营进度。各项目团队须在11月22日前填写《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承诺书》(附件2)及《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协议书》(附件3),将扫描件提交至指定邮箱chzucxcy@126.com。
五、请有关单位按照《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学工〔2016〕60号)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运营和监管,认真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工作,保证项目质量,按预期目标达到孵化效果。
附件1:滁州学院第十五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立项信息表.xlsx
附件4: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安全管理规定(教〔2021〕11号).pdf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