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逸夫一号楼、三号楼局部廊道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比价采购函

作者:教务科发布时间:2024-11-20浏览次数:10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教务处以比价采购的方式对逸夫一号、三号楼局部廊道等公共区域进改造。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应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二、采购需求

(一)商务及其他要求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不支付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价的100%,同时成交人须提交审计价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办理质保期验收手续和质保金退还结算,符合要求后,一个月内退还。

2

施工地点

滁州学院会峰校区逸夫一号、三号楼

3

工期期限

工期1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时间为准。成交人按合同工期要求,每延迟一天,按500/天处以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如延误工期超出合同工期50%的,不予支付工程款。如因采购人要求增加工程量、教育教学、重大活动、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予以顺延,经采购人和成交人书面确认后,具体以实际发生时间为依据。

4

免费质保期

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人收到采购人通知时,应在3小时到达现场查看问题,符合维修条件时,3天内修复,如遇紧急情况,按采购人要求执行。不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维修的,由采购人组织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支付,其发生的费用无需征得成交人同意。质保金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应由成交人另行支付。成交人不服从采购人要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视为违约行为,采购人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5

履约保证金

 ☑收取履约保证,合同价的2.5%;成交人取得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

(二)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1.具体工程量和工艺要求以清单要求为准。清单之外的以签证为准。

2.本项目主材为硅钙板、铝合金方通吊顶、LED节能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明确品牌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项目主要材料品牌清单

材料名称

材料品牌

规格或型号

铝合金方通吊顶

  

  

硅钙板



LED节能灯(600*600



LED节能灯1200*10

  

  

LED节能灯(600*300

  

  

注:材料品牌、规格或型号应明确填写,不能简略填写为“国产”、“自制”等,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20241125日下午 16 时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两副),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送至行政楼教务处313办公室。(投标文件可以现场送达,也可以邮寄。采用邮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寄到,逾期不受理。联系人付家田,0550-3519310)。

2.最高限价:4.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函的价格一经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人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成交原则

1.成交原则:有效最低价法。符合项目实质性需求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的成交人。如遇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则现场随机抽取一家。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五、联系方法

 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行政

联系人:老师

话:0550-3519310

附件1:响应文件格式.docx

附件2:滁州学院逸夫一号楼、三号楼局部廊道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报价书.xls


终审人: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