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对2024年建设到期的校级劳动教育示范学院、示范教学团队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为学校2022年(两年期项目)立项的劳动教育示范学院与示范教学团队,具体详见《滁州学院2022年度劳动教育示范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验收内容
1.原立项申请书或任务书所确定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方案等完成落实情况,取得的建设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2.成果实证材料的支撑程度。未按照要求填写结题报告书或未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验收不予通过;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
三、验收流程
1.项目组自查: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建设要求和计划,根据《关于开展“滁州学院劳动教育示范学院”“滁州院劳动教育示范教学团队”评选的通知》(教〔2022〕60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进展,填写《滁州学院劳动教育示范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学院审核:项目所在学院于12月25日前对该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审核,明确意见,并提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结论。
3.专家审查: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建设材料进行线上审议,评审专家检查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目标、实施计划与预期成果等完成建设工作。
4.学校审定:教务处对结题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并审定,公布检查结果。
四、验收结果及处理意见
验收结果评定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个验收结论。“暂缓通过”的项目,限期整改半年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可再次申请结题验收,如仍不能通过验收者,取消验收资格,终止项目建设,追回项目建设经费,作撤项处理;对“不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项目建设,追回项目建设经费,作撤项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各项目组于12月26日前将签名盖章的《滁州学院劳动教育示范项目结题报告书》连同相关建设成果支撑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1524818502@qq.com。
2.各项目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各项目建设预期成效进行评估梳理,确保项目建设成果落地见效。
附件1:滁州学院2022年度劳动教育示范项目一览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