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劳动教育示范学院” “劳动教育示范教学团队”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践教学科发布时间:2024-12-06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对2024年建设到期的校级劳动教育示范学院、示范教学团队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为学校2022年(两年期项目)立项的劳动教育示范学院与示范教学团队,具体详见《滁州学院2022年度劳动教育示范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验收内容

1.原立项申请书或任务书所确定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方案等完成落实情况,取得的建设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2.成果实证材料的支撑程度。未按照要求填写结题报告书或未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验收不予通过;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

三、验收流程

1.项目组自查: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建设要求和计划,根据《关于开展“滁州学院劳动教育示范学院”“滁州院劳动教育示范教学团队”评选的通知》(教〔2022〕60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进展,填写《滁州学院劳动教育示范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学院审核:项目所在学院于12月25日前对该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审核,明确意见,并提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结论。

3.专家审查: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建设材料进行线上审议,评审专家检查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目标实施计划与预期成果等完成建设工作。

4.学校审定:教务处对结题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并审定,公布检查结果。

四、验收结果及处理意见

验收结果评定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个验收结论。“暂缓通过”的项目,限期整改半年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可再次申请结题验收,如仍不能通过验收者,取消验收资格,终止项目建设,追回项目建设经费,作撤项处理;对“不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项目建设,追回项目建设经费,作撤项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各项目组于12月26日前将签名盖章的《滁州学院劳动教育示范项目结题报告书》连同相关建设成果支撑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1524818502@qq.com

2.项目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各项目建设预期成效进行评估梳理,确保项目建设成果落地见效

附件1:滁州学院2022年度劳动教育示范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滁州学院劳动教育示范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教务处

2024年12月6日


终审人: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