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保障实践教学质量,提高实践教学管理水平,结合学校实际,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实践教学安排
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分批次合理安排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课程,保证实践教学顺利开展。各学院须严格按照《滁州学院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管理规定》(校政教〔2022〕32号)要求开展校外实习实训活动,加强实习实训教学环节、规范管理,建立良好的实习实训教学秩序,提高实习实训教学质量。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协调对接,合理制定实习计划,妥善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实习生的食宿行等,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
二、实验教学
1.认真落实实践(实验)教学任务。请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实验教学计划,落实任课教师和开课实验室,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录入实验教学计划,编排实验教学课表。各学院须于2025年2月10日前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排入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的实验课和录入实验教学计划,并及时审核实验课程和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课表和实验课教学计划,电子版由教务处在系统中统一导出,纸质版由学院审核签字后,报送实践教学科YF3507办公室。排入实验课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⑴为了提高二级学院实验室的利用率,原则上专业实验课程须安排在本学院专业实验室。若因不可抗因素导致课程安排不下的,方可申请教务处机房进行排课,且排课时间应避开周三下午、周一至周五晚上和周末;安排实践(实验)教学任务时应避开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清明、五一、端午)。
⑵我校目前排课系统有教务系统和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排课流程为先在教务系统排理论课,然后将理论课表对接到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再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排入实验课。因有部分专业实验课和大学计算机基础课是通过教务系统排的,教师在教务系统申请调停课时因看不到该实验场所的整体排课情况调到被占用的实验场所而引起上课冲突现象。为避免出现调课冲突现象,对于实验课程需要分组授课的学院(化工、食品、地信、信息、机电、土木),建议使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排实验课;其他学院特别是计划安排教务处机房的实验课程建议使用教务系统排实验课。
2.加强实验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实验教学档案主要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教学计划表、实验教学课表、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相关实验教学考核资料(如:成绩评定原始材料、实验报告、试卷等)。
3.加强实习实训场所的规范管理。各学院参照《滁州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管理的通知》(教〔2016〕32号)精神,结合实验室规范管理检查反馈情况,认真做好实习实训场所三期检查(期初、期中、期末)。
三、集中实践教学
1.请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实践教学任务,科学合理地安排集中实践教学预执行时间,并于本学期第十八周(1月5日)之前将2025年春季学期集中实践教学任务预执行时间表签字盖章后报送实践教学科(行政楼311)。
2.请各学院认真落实相关实践教学任务,结合实践环节性质,制定相应的指导手册与实习计划。我校计划下学期开始启用“滁州学院实习实训系统”,在系统启用前,各专业实习负责人于执行前一周将实习实训申请、实习实训教学计划/方案、实习实训教学指导书、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包含电子版)报送实践教学中心审核备案。系统启用后需通过“滁州学院实习实训管理系统”提交实习实训计划及相关材料给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学生可线上提交实习岗位申请、实习日报、周报等相关材料,指导老师可在线(手机端、电脑端)审核实习岗位申请和相关材料,学院须做好电子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3.校内金工实习由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统筹安排,安排时间应避开节假日。相关学院在教学时间上若有特殊需求,请与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苏金文老师联系,具体安排于2025年1月10日之前报送实践教学科(行政楼311)。
四、毕业设计(论文)
1.做好2025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中期检查、质量监控、专家评阅、查重、抽检、答辩、成绩录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送等相关工作,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院领导小组、答辩委员会成员、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详细安排详见教务处网站《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教〔2024〕54号) (https://jwc.chzu.edu.cn/2024/1025/c3683a308235/page.htm)
2.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档全部在我校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提交完成,包括选题审批表、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毕业设计(论文)等材料,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材料的整理和本地化归档工作。
五、毕业实习
1.各二级学院于本学期第十九周(2025年1月10日)之前报送2025届学生毕业实习预执行时间表至实践教学科(行政楼311)。毕业实习提前执行过的学院,按实际执行时间报送。
2.各二级学院应尽可能多渠道地安排学生参加集中实习,横向对比学院间、纵向对比学院内年际集中实习数据,争取集中实习比例稳中有升。无法安排集中实习的毕业班学生,各二级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相关规定,允许部分学生自己联系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地点进行实习。凡参加自主实习的学生,要填报《滁州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经家长签字,注明联系方式,报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实行。各学院需加强自主实习的考核,保证自主实习质量。
3.各学院认真检查落实2025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各项必备条件,制定相应的实习手册,认真填写实习计划,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于实习前一周将实习实训申请、实习实训教学计划/方案、实习实训教学指导书、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包含电子版)报送实践教学中心审核备案,或通过“滁州学院实习实训管理系统”提交给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学生可线上提交实习岗位申请、实习日报、周报等相关材料,指导老师可在线(手机端、电脑端)审核实习岗位申请和相关材料,学院须做好电子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4.各学院应与实习单位密切配合,根据实习手册,学生应完成规定的实习项目,做好日常实习过程记录,认真做好实习总结,留下完整的档案材料。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及时指导、检查和督促,并协助实习单位进一步完善实习手册、实习计划等教学档案,学院领导应适时赴实习基地巡视。
5.原则上所有毕业班学生必须完成毕业实习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及鉴定表,方可参加考核,不得免修。实习报告及鉴定表一式两份,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学院存档。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做出实习总结,对实习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毕业实习总结于2025年春季学期第十二周(5月9日)之前报送至实践教学科(行政楼311)。
六、校外实习基地利用统计填报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遵照执行《滁州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政教〔2022〕62号),充分发挥实习实训基地在学校实践教学中的作用,不断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运行管理,提高校外实习基地的使用率,主动与企业共同制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指导书(手册),不断优化实习内容,强化实习过程的监管和质量评价。根据学校要求,请各学院统计本学期(2024-2025-1学期)集中到实习基地进行实习的学生人数,本次统计时间段:2024年9月2日-2025年1月19日,填报分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利用率统计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于本学期第20周(1月19日)之前报送至实践教学科(行政楼311)。
教务处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