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学院 | 实习项目 | 专业 班级 | 执行时间 | 是否调 停课 | 录入教师 |
1 | 地信学院 | 地籍测量综合实习 | 地科22 | 第10-11周 (2025.4.21-2025.4.30) | 是 | 汪宗飞 |
3 | 化工学院 | 工程训练 | 高分子23 | 第10周 (2025.4.21-2025.4.25) | 是 | 朱国平/刘斌 |
备注:
1.各二级学院集中实践教学计划须提前一周录入实习实训管理系统并完成审批流程。
2.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协调对接,合理制定实习计划,妥善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实习生的食宿行等,按照当地政府机构和学校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师生安全防护工作,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3.实习时间是2周的,本周发布后,下周将不再重复发布。
4.表格中“是否调停课”标注“是”的,请务必在实习前在教务系统(实验室管理系统)中做好调停课准备。
教务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