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践教学科发布时间:2025-05-22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校政教〔202256号)《滁州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校政教〔2015〕18号)文件精神和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开展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评选原则与标准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评审应本着客观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滁州学院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校政教〔202256号)中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量化评分标准,当年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为优秀,经学院推荐可以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2)毕业设计(论文)经学校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查重,文字复制比例在30%以内。

3)学校根据实际,确定各学院可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2%。

4对于选题来源于真实项目的毕业设计(论文),学校予以适当倾斜。

5)近三年教育部抽检或校内抽检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其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本届不予参评。

2.评选程序

1)推荐条件:

①论文类:选题新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水平;论点明确,有创见;论证充分、严密;结构严谨,层次清楚,内容充实;资料详实,语言流畅;结论合理,格式规范;外文摘要完整、准确(外文资料翻译表达准确、通顺)。

②设计类: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实验设计严谨数据来源真实可靠;结论分析全面合理工作量饱满。艺术类设计版面完整规范,音乐会内容丰富,表现形式多样,整体制作效果好。

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为优秀,经公示无异议。

2)对拟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须经各学院答辩委员会须进行审查、复议,确定优秀等级,在本学院进行公示。

3)各学院须在2025526日前在滁州学院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推荐。具体操作:由院级管理员在推优管理模块点击“优秀学生管理”按钮添加优秀学生。对设计类须提交毕业设计说明书副本(电子版)、图纸、电路图、程序及实物清单(或实物照片)等,命名格式:学号+学生姓名+题目,发送至邮箱:1524818502@qq.com;

4)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3.各学院推荐限额分配

各学院2025“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限额分配如下:

学院

推荐限额

学院

推荐限额

地信

10

金融

5

信息

6

经管

9

人工智能

2

文学院

5

机电

10

外语

4

化工

5

音教

9

食品

4

美术

5

土木

4

体育

3

二、奖励

1、学校给获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颁发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荣誉证书。

2、学校给获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授予当年毕业设计(论文)校级优秀指导教师称号,每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计10个标准教学课时工作量。

3、获评结果纳入教师的教学工作年度考核。

4、学校将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成册,供师生交流。

三、注意事项

1、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须符合《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文件要求。

2、各学院须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审查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申报材料,确保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3、各学院须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提供各项推荐材料,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务处将不予受理且不进行补选。


教务处

20255月22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