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校政教〔2022〕56号)《滁州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校政教〔2015〕18号)文件精神和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评选原则与标准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评审应本着客观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滁州学院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校政教〔2022〕56号)中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量化评分标准,当年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为优秀,经学院推荐可以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2)毕业设计(论文)经学校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查重,文字复制比例在30%以内。
(3)学校根据实际,确定各学院可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2%。
(4)对于选题来源于真实项目的毕业设计(论文),学校予以适当倾斜。
(5)近三年教育部抽检或校内抽检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其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本届不予参评。
2.评选程序
(1)推荐条件:
①论文类:选题新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水平;论点明确,有创见;论证充分、严密;结构严谨,层次清楚,内容充实;资料详实,语言流畅;结论合理,格式规范;外文摘要完整、准确(外文资料翻译表达准确、通顺)。
②设计类: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实验设计严谨;数据来源真实可靠;结论分析全面合理;工作量饱满。艺术类设计版面完整规范,音乐会内容丰富,表现形式多样,整体制作效果好。
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为优秀,经公示无异议。
(2)对拟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须经各学院答辩委员会须进行审查、复议,确定优秀等级,在本学院进行公示。
(3)各学院须在2025年5月26日前在滁州学院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推荐。具体操作:由院级管理员在推优管理模块点击“优秀学生管理”按钮添加优秀学生。对设计类须提交毕业设计说明书副本(电子版)、图纸、电路图、程序及实物清单(或实物照片)等,命名格式:学号+学生姓名+题目,发送至邮箱:1524818502@qq.com;
(4)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3.各学院推荐限额分配
各学院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限额分配如下:
学院 | 推荐限额 | 学院 | 推荐限额 |
地信 | 10 | 金融 | 5 |
信息 | 6 | 经管 | 9 |
人工智能 | 2 | 文学院 | 5 |
机电 | 10 | 外语 | 4 |
化工 | 5 | 音教 | 9 |
食品 | 4 | 美术 | 5 |
土木 | 4 | 体育 | 3 |
二、奖励
1、学校给获评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颁发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荣誉证书。
2、学校给获评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授予当年毕业设计(论文)校级优秀指导教师称号,每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计10个标准教学课时工作量。
3、获评结果纳入教师的教学工作年度考核。
4、学校将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成册,供师生交流。
三、注意事项
1、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须符合《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文件要求。
2、各学院须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审查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申报材料,确保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3、各学院须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提供各项推荐材料,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务处将不予受理且不进行补选。
教务处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