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试补(缓)考的通知

作者:考试中心发布时间:2025-07-07浏览次数:10

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印发本科生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政教〔2017〕39 号)滁州学院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教〔2024〕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本学期教学安排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2024-2025学年第学期课程补(缓)考将于20259月2日至9月7日进行。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一)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印发本科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办法等两项规章制度的通知(校政教〔2023〕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下学生可以参加补(缓)考:

1.在2024-2025学年度第学期课程考试综合评定成绩不及格学生

2.本学期开学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办理完成缓考申请学生。

(二)有下列情况学生不能参加本次相应课程的补考,只能参加课程重修学习:

1.旷考或违反考核纪律受处分学生;

2.补考不合格及课程重修不合格学生;

3.被取消期末考试资格的学生

二、考试安排及要求

(一)考试时间

1. 公共课补(缓)考时间:公共课补(缓)考课程于9月7日由学校统一组织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教务处另行通知为准

2. 专业课补(缓)考时间:专业课补(缓)考由各二级学院9月14日前自行安排并完成成绩录入和提交工作。

(二)考试要求

1. 确认补(缓)考学生名册。开课单位工作人员应于8月3118:00前在教务系统中确认本单位所开课程的补(缓)考学生名单,并生成补(缓)考学生名册;

2. 各开课单位必须在9月14日前通过成绩录入系统登录学生补(缓)考成绩,以免影响学生奖学金评定、学生重修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试卷印制安排

(缓)考试卷原则上使用备用卷,公共课试卷由教务处统一送印接收,专业课试卷由二级学院统一送印接收。考前一天领取并清点试卷,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四、考试纪律

监考教师应按照《滁州学院关于印发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的通知》(校政教〔2017〕41号)《滁州学院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教〔2024〕30号)要求,严格监考纪律,提前进入考场,做好考场安排。学生应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有序入场参考,一经发现学生有考试违规和作弊行为,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严格组织,规范开展,认真做好补(缓)考工作。

            教务处

                                         20257月7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