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徽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基〔2012〕67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
请有关院(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申报教育教学成果须提供下列材料: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成果申报表》一式五份(其中“主管部门意见”和“专家鉴定意见”栏由申报者负责联系成果主要实践单位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专家填写);
2.教学成果总结一式五份(要全面反映教育教学成果的背景与意义、研究与实践过程、成果主要内容、实践效果与特色创新等内容,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
3.反映教育教学成果的实证性支持性材料五套(其中必须有一套是原件)。
以上申报材料中需签字、盖章的,打印或复印无效。
请申报者将要求份数的纸质申报材料于2012年9月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综合楼303室),由教务处统一胶装报送;同时将所报材料的电子稿打包发送至zlgc@chzu.edu.cn,逾期不再接收。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