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14]25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新设普通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4-07-09浏览次数:63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4〕25号)和《转发教育部关于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5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度新设普通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新设普通本科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申报。目录内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2),目录外的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3),申请表中的“学校基本情况”和“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情况表”由教务处统一填写。

  二、专业申报工作要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主动服务安徽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专业示范区等多项重大战略需求,围绕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大支柱产业,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统筹规划,充分调研,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

  三、认真研究《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布局情况研究报告》(附件4)和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情况,对于全省布点数量较多、在校生数量过多、毕业生就业率较低和就业质量较差的专业严格控制。

  四、本科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应严格按照教育部批复文件的规定执行。需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的,请专业所在的二级学院提交申请表,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五、已通过省教育厅批准的国际合作培养的专业(视觉传达设计2+2)此次也应申请教育部正式备案或审批,流程与申报新专业相同,申报书中需说明中外教师情况及合作培养情况。

六、请各二级学院于7月15日前,将拟增设专业的申请报告、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专业设置申请表及授课教师信息表(附件5)等申报材料(各1份)送交会峰校区行政楼301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695507807@163.com,逾期不再接收。

  特此通知

  附件:

  1.滁州学院2014年度新设普通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日程安排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4.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布局情况研究报告

  5.授课教师信息表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7.关于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

的说明(教高司函〔2014〕25号)

  8.转发教育部关于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54号)

                                            教务处

                                         2014年7月1日

附件.zip

 

 

终审人:jiaowu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