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00号)文件精神,学校已在8-9月份开展了2020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为完善标准化验收和示范认定的相关材料,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滁州学院基层教学组织标准化验收、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验收、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示范课。
二、具体要求
(一)基层教学组织:按照《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试行)》指标,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支撑材料。
达标基层教学组织根据附件1的达标指标整理各项支撑材料装盒,留存系(教研室)备查;
示范基层教学组织除达标基层教学组织的支撑材料外,同时还需根据附件1的示范指标单独提供支撑材料,留存系(教研室)备查。
(二)基本教学活动:按照《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标准(试行)》指标,仅需准备电子版支撑材料。
达标基本教学活动根据《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标准(试行)》的达标指标整理各项支撑材料,留存系(教研室)备查;
示范教学课除达标基本教学活动的支撑材料外,同时还需根据附件2的示范指标提供支撑材料,留存系(教研室)备查。
以上支撑材料请于11月29日前完成补充完善,学校将在期中教学检查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一并检查。
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试行).doc
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标准(试行).doc
教务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