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服务支撑安徽省“三地一区”和滁州市“十大滁州”建设,根据《滁州学院“十四五”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滁州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与调整要求
1.应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推动专业适应性调整和前瞻性布局,深化交叉融合,鼓励围绕安徽十大新兴产业设置“四新”领域专业和 “智能+”等相关急需紧缺专业,拓展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
2.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有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3.应认真研究《安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布局和需求分析报告》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情况,做好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对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不高的专业实行转型、停招或撤销。原则上各学院可申请增设不超过1个新专业,同时应相应停招或撤销1个原设专业。
二、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流程
1.学院组织论证。学院在对拟增设专业与调整专业的经济社会需求、专业建设方向、培养规模条件等充分调研基础上,组织本专业领域内专家召开论证会议,对拟增设专业与拟调整意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2.学院审议。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召开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于5月底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3.学校审定。学校根据年度专业申报情况,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学校办学定位、各专业社会人才需求、专业办学条件等,对设置或调整的专业申报材料进行评议,于6月底前初步提出拟新设专业名单。相关学院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于7月底前在校园网和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与信息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并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报送。
三、材料报送
1. 4月30日前,有专业申报和调整意向的学院,请将拟申报和调整专业信息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
2. 5月31日前,申报学院完成新增专业设置与专业调整论证及审议工作,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论证调查材料(包括行业企业等部门调查问卷、行业专家评议论证等)、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论证评议意见以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等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
3.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新设普通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尚未下发,待正式文件下达后,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4.教学研究中心联系人:陶老师;电话:3518061;电子材料报送邮箱zlgc2019@chzu.edu.cn.
附件:1.安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布局和需求分析报告(2021年)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3.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版)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教务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