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实现教学规范化管理,根据新专业建设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18年新增本科专业、拟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专业
1.2018年新增普通本科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器人工程、物流工程、导航工程);2018年新增对口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2018年新增专升本专业(学前教育、市场营销)。
2.拟申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相关工科专业。
3.现执行的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确需调整的专业。
二、编制主要依据
1.2018年新增普通本科专业、对口招生专业以及确需调整现行方案专业
依据《滁州学院关于修(制)订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校政〔2016〕61号)、《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2016版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教〔2017〕5号)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按照《滁州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模版》(附件1)进行编制。其中,公共基础课程以及数学类、物理类、计算机类等专业基础课程设置应参看《关于部分课程设置的情况说明》(附件2),与相关学院沟通后再确定开设学期、学时、学分等课程信息。理工类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80学分以内,其中实践教学比例不得低于30%;课堂教学总学时应控制在2300学时左右。人文社科类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70学分以内,其中实践教学比例不得低于25%;课堂教学总学时应控制在2200学时左右。艺体类专业参照理工类专业标准执行。
2.专升本专业
各专业应按照《滁州学院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模版》(附件3)进行编制。课堂教学总学时应控制在950学时左右,允许上下浮动50学时。理工类专业应修总学分应控制在90学分以内,其中实践教学比例不得低于30%;人文社科类专业应修总学分应控制在85学分以内,其中实践教学比例不得低于25%。
3.拟申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相关工科专业
各专业应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相关要求,参看《滁州学院关于修(制)订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校政〔2016〕61号)文件精神,自拟模版编制人才培养方案。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调研,认真开展本学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和论证工作,并于5月31日前将定稿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论证材料(模版见附件4)纸质版1份(需加盖公章)送交会峰校区行政楼302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教研科邮箱zlgc2013cz@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5:滁州学院关于修(制)订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doc
附件6: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2016版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docx
教务处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