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关于做好2022级和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籍学位科发布时间:2024-04-28浏览次数:11

各二级学院: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2022级学生第3次和2023级学生第2次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组长:王春

成员:蔡华、郝德新、赵来、相关学院院长

相关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与本学院有关的学生转专业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

二、申请时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022级和2023级学生转专业时间428-620日,具体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文理、美术、音乐、体育等招生大类专业拟转入非本大类专业者;

2)录取在对口招生专业、普通“专升本”专业者;

3)拟转入专业无接纳能力者;

4)未能通过拟转入专业考核者;

5)受到纪律处分者;

6)其他不得转专业情形者。

四、有关说明

1)学生须按时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学生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之后不得再次申请。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由接收学院按接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其已修学分进行认定。

1.第一学期、第二学期转入的学生,原专业已修课程如果和转入专业的课程相同,可免修;如果相近,由转入学院认定该课程成绩是否可以置换。之前未修的课程,原则上由转入学院安排其跟随下一级学生进行补修。

2.第四学期转入的学生,如其在原专业修的学分达到接收专业应修学分二分之一及以上,编入同年级学习;如未达到二分之一的,编入下一年级学习。未修的课程,须进行补修。

4)除跨校区转专业外,原则上转入学生不予调整宿舍。

5)关于转专业具体问题,可咨询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科胡少启,电话:0550-3510013(办),15209823651

6)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校纪委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地点为行政楼505室,投诉举报电话0550-3087951,邮箱jiwei3087951@126.com

 

附件:1.学生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docx

2.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图.docx

3.学院接收学生考核细则.docx

4.学院拟转出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5.学院拟转入学生考核成绩汇总表.xlsx

 

 

                         滁州学院教务处

                           2024428


终审人: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