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2022级学生第3次和2023级学生第2次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组长:王春
成员:蔡华、郝德新、赵来、相关学院院长
相关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与本学院有关的学生转专业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
二、申请时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022级和2023级学生转专业时间4月28日-6月20日,具体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文理、美术、音乐、体育等招生大类专业拟转入非本大类专业者;
(2)录取在对口招生专业、普通“专升本”专业者;
(3)拟转入专业无接纳能力者;
(4)未能通过拟转入专业考核者;
(5)受到纪律处分者;
(6)其他不得转专业情形者。
四、有关说明
(1)学生须按时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学生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之后不得再次申请。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由接收学院按接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其已修学分进行认定。
1.第一学期、第二学期转入的学生,原专业已修课程如果和转入专业的课程相同,可免修;如果相近,由转入学院认定该课程成绩是否可以置换。之前未修的课程,原则上由转入学院安排其跟随下一级学生进行补修。
2.第四学期转入的学生,如其在原专业修的学分达到接收专业应修学分二分之一及以上,编入同年级学习;如未达到二分之一的,编入下一年级学习。未修的课程,须进行补修。
(4)除跨校区转专业外,原则上转入学生不予调整宿舍。
(5)关于转专业具体问题,可咨询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科胡少启,电话:0550-3510013(办),15209823651。
(6)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校纪委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地点为行政楼505室,投诉举报电话0550-3087951,邮箱jiwei3087951@126.com。
滁州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