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校政教〔2019〕23号)

作者:发布时间:2019-05-29浏览次数:286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贯彻依法治校原则,严肃教学纪律,规范教学过程,维护教学秩序,强化教学管理,保障教学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列教学事故是指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后勤部门、教师和工作人员在学校教学活动各环节中出现过失或差错,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第三条  对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规定程序,调查认证充分,处理公平合理。

第二章  教学事故的分类

第四条  教学事故依其性质和影响程度,分为Ⅰ级(重大)教学事故、Ⅱ级(较大)教学事故、Ⅲ级(一般)教学事故及教学差错。

第五条  教学事故分为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类、考试与成绩类、教学管理类、教学保障类等四类。

第三章  教学事故的认定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人事处、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教学事故认定处理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第七条  教学事故的类别、等级、责任人等按照本办法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所列的标准认定。附件1-4中未涉及的,但确给教学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由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处理领导组或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认定。

第八条  教学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或相关人员应及时主动向事故所在单位汇报情况,各单位也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认定处理办公室。学校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隐瞒教学事故、包庇教学事故责任人。故意隐瞒教学事故者或发现教学事故拖延不报者,按同类同级教学事故予以从重处理。

第九条  教学事故责任人主动报告事故,承担责任并及时采取有效弥补措施挽回损失的,可酌情考虑降低责任等级或降低处罚力度。责任人故意隐瞒教学事故或报复事故发现人的,加重处罚。

第十条  教务处接到教学事故报告后,通知责任人所在单位和教学任务派出单位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由责任人所在单位填写《滁州学院教学事故报告与认定表及附表》(附件5),对事故具体情况进行说明并对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教务处接到相关材料经初步审核后,对构成教学差错的,由教务处处长办公会研究并做出决定;对构成Ⅲ级(一般)、Ⅱ级(较大)、Ⅰ级(重大)教学事故的,由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处理领导组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并做出决定。

第四章  教学事故的处理

第十一条  对教学差错的责任人,在本单位范围内给予通报处理,当年各类奖项评选时酌情扣分。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教学差错的再按一次Ⅲ级(一般)教学事故认定。

第十二条  对于Ⅲ级(一般)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在全校范围给予通报处理,当年度教学考核只能是合格及以下。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Ⅲ级(一般)教学事故的再按一次Ⅱ级(较大)教学事故认定。

第十三条  对于Ⅱ级(较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在全校范围给予通报处理,当年度教学考核只能是合格及以下。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Ⅱ级(较大)教学事故的再按一次Ⅰ级(重大)教学事故认定。

第十四条  对于Ⅰ级(重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在全校范围给予通报处理,本年度教学考核定为不合格。教学事故情节特别严重者或者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Ⅰ级(重大)教学事故的人员,可视情节调离工作岗位或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五条  凡当年发生教学事故受到处理者,其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绩效工资等均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发生Ⅱ级及其以上教学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最受学生欢迎的好老师等优秀评选活动。

第十六条  教学事故处理结果由认定处理办公室书面通知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送达至教学事故责任人,并报人事处备案。

第十七条  在一年内发生一级(重大)教学事故或3起二级(较大)教学事故或5起三级(一般)教学事故的单位,在全校范围给予通报处理,取消单位当年教学考核评优资格。

第十八条  凡因教学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事故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造成法律责任的,均由个人承担。

第五章  教学事故的申诉

第十九条  对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有异议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教学事故认定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提出申诉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在集体研究后给予回复。逾期未提出申诉的,视同接受认定结果,学校即下达相关处理文件。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滁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06〕24号)同时废止。本规定具体条文如有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则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滁州学院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类教学事故认定标准.docx

附件2:滁州学院考试与成绩类教学事故认定标准.docx

附件3:滁州学院教学管理类教学事故认定标准.docx

附件4:滁州学院教学保障类教学事故认定标准.docx

附件5:滁州学院教学事故报告与认定表及附表.docx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jiaowuchu